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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2011届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30
点击数:
单 位:研究生处
为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使应届毕业研究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现将下一阶段的就业工作(包括:就业方案上报、申请暂缓就业等)进行说明,请各学院、毕业研究生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一、参加2011年就业工作的人员范围
2011年就业计划主要包括获得毕业资格的博士研究生、200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9级全日制经济管理类硕士研究生,并集中在2011年暑假前办理研究生派遣工作。国家计划内定向和计划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毕业时,一律回定向(或委培)单位。
二、关于上报就业方案
2011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由研究生处统一录入、上报。请收到签约单位所属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的同学,尽快将接收函交到研究生处。
(一)列入就业方案要求
1、获取毕业资格并参加2011年就业工作,在6月5日前落实就业单位的研究生,研究生处将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
2、已考取博士的研究生,需提供《博士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并退回本人空白就业协议书,研究生处将其作为升学深造列入就业方案。在学校就业方案上报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应回生源地就业,不签发报到证;
3、已考取公务员的研究生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函并退回本人空白就业协议书,研究生处将其列入就业方案;
4、申请出国(出境)的研究生,必须将签证(或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空白就业协议书交回研究生处。经批准后,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并将其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不签发报到证;
5、延期毕业、休学、退学、结业等未能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不纳入就业方案。
(二)申请回生源地和申请暂缓就业办理方法:
1、申请回生源地:申请列入就业方案,回生源所在省、市就业。由生源所在地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就业安排。
申请者须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11届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就业申请表》,于5月31日前到有关学院申请,6月3日前学院将《广东工业大学2011届毕业研究生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汇总表》及《广东工业大学2011届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就业申请表》交到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列入就业方案上报。
2、申请暂缓就业:申请暂缓就业的研究生须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11届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于5月31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处。
各学院要根据申请暂缓就业的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批。
未获得毕业资格、在校期间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定向、委培、升学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凡未落实去向、未列入暂缓就业的研究生一律回生源所在地。
三、关于暂缓就业说明
(一)暂缓就业的申请条件: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在申请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接收函;
2、报考了公务员正等待录取通知;
3、自主创业正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非以上情况的毕业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二)暂缓就业的有关规定
1、暂缓就业年限: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2、申请了暂缓就业,2011年7月1日前取消暂缓就业的,7月上旬领取报到证;2011年7月1日以后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按暂缓就业协议中相关条款办理。
3、申请暂缓就业者须在规定时间(约6月10日至20日,留意有关通知)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然后凭《暂缓就业协议书》与学校保卫处和计生办签订户口托管与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逾期不再办理。签订户口托管与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将于6月中旬另行通知,到时可上网查看相关部门的有关通知。
四、《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发放时间
2011年6月5日前已签定三方协议的,预计2011年6月底发放《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6月21日起至6月30日研究生处补报就业方案,这批研究生的报到证7月初领取。
五、各学院报送材料
(一)有关学院务必认真审核以下有关材料,并签字、盖章,于6月3日前交到研究生处,逾期不再办理。
1、《广东工业大学2011届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2、《广东工业大学2011届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汇总表》
3、《广东工业大学2011届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就业申请表》
4、《广东工业大学2011届毕业研究生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汇总表》
(二)为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与邮寄工作,各学院须于6月20日前将整理、汇总好的毕业研究生党员材料以及《广东工业大学2011届毕业研究生党员材料移交清单》移交到研究生处。申请了暂缓就业的预备党员材料不用移交。
附件1:
2011
届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附件2:
2011
届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汇总表
附件3:
2011
届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就业申请表
附件4:
2011
届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就业汇总表
附件5:
2011
届毕业研究生党员材料移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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